許多失業勞工在領取失業給付期間,若遇到不錯的工作機會,常會猶豫「現在去上班,剩下的補助是不是就領不到了?」勞動部特別提醒,就業保險設有「提早就業獎助津貼」,鼓勵勞工積極重返職場。只要符合條件,不僅有新工作的薪水拿,還能一次領回剩餘失業給付的 50%。
找到工作,還有機會多領一筆津貼!2026「提早就業獎助津貼」資格一次看
根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官網,有一位板橋郭小姐詢問,「我是某單位的約聘人員,簽訂一年的契約,契約到期後一直沒找到工作,我到勞保局問過後才知道可以申請失業給付,而且最長可領到6個月。我目前已經領過2期失業津貼。最近有一家條件不錯的公司找我去上班,但我又捨不得還沒領完的4個月的失業給付,該怎麼辦呢?」
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誰能領?
對此,勞保局表示,約聘勞工也是就業保險的保障對象,很多約聘人員誤以為自己不符合「非自願離職」資格。定期契約的約聘勞工,只要符合以下條件,同樣被視為非自願離職,可申請最長 6 個月的失業給付。
‧契約屆滿: 定期契約期滿離職。
‧待業時間:離職後超過 1 個月未能就業。
‧投保年資: 離職前 1 年內,契約期間合計滿 6 個月以上。
‧請領條件: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,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工作,並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以上。
勞保局表示,就業保險除了提供失業給付,以補助勞工在尋職期間的生活收入外,更透過就業輔導與職業訓練協助勞工找到適合的工作,而且如果失業勞工被安排參加全日制的職業訓練時,受訓期間也能請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,給付的標準一樣是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0%,最長以6個月為限。此外,為了鼓勵勞工提早就業,就業保險還設有「提早就業獎助津貼」,勞工只要在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工作,並依規定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以上就能請領。
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能領多少錢?
依被保險人「尚未領完的失業給付金額 50%」,一次發給。
勞動部也試算,勞工若失業後每月請領2萬元的失業給付,最長可領6個月,但領到第3個月時找到新工作,還有3個月失業給付沒領完。因此,當勞工再受僱工作並累計(不以同一事業單位為限)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以上時,就可以再請領相當於1.5個月失業給付,即3萬元的提早就業獎助津貼。
提早就業更划算!郭小姐案例試算
以板橋郭小姐為例,她原可領6個月失業給付,領了2 期(2個月)後找到好工作。若她為了領完剩下 4 個月的補助而放棄工作,其實不划算。
根據規定,郭小姐若選擇立刻上班:
‧新水入袋: 每月開始領新公司薪資。
‧獎助津貼: 在新公司參加就業保險滿 3 個月後,可向勞保局申請「尚未領取金額的一半」。
‧實際收穫:郭小姐能一次領到 2 個月(4個月的一半)的「提早就業獎助津貼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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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業保險 5 大給付,別讓權益睡著了
除了失業補助,就業保險還提供多項保障,協助勞工轉職無後顧之憂:
失業給付: 補助尋職期間生活費。
提早就業獎助津貼:鼓勵提早回歸職場。
職業訓練生活津貼:參加全日制職訓期間可領取。
育嬰留職停薪津貼: 照顧幼兒期間的收入補助。
健保費補助: 補助失業者及眷屬的健保費。
2026就業保險「失業給付 vs. 提早就業津貼」對照表
| 項目 | 失業給付 |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|
| 申請資格 | 非自願離職、具有工作能力及意願 | 領取失業給付期間找到工作者 |
| 給付標準 | 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60% | 尚未領完金額的 50% (一次發給) |
| 請領期限 | 最長 6 個月 | 需新工作加保滿 3 個月後提出 |
| 適用對象 | 一般受僱勞工、符合條件之約聘工 | 領過失業給付後提早受僱之勞工 |
Q1:我現在找到工作了,可以直接去領那筆獎金嗎?
A: 不行!必須在新的公司受僱並參加「就業保險」滿 3 個月以上,才可以向勞保局提出申請。這是一筆鼓勵穩定就業的獎勵金。
Q2:約聘人員「期滿」算非自願離職嗎?
A: 是的。只要契約期滿離職超過 1 個月沒工作,且離職前 1 年內投保契約期間合計滿 6 個月,就符合失業給付申請資格。
Q3:除了給錢,政府還會幫我找工作嗎?
A: 就業保險包含就業輔導與職業訓練。若參加全日制職訓,受訓期間還能請領「職業訓練生活津貼」,標準同樣是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60%。
資料來源:勞動部、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(相關報導: 65歲中高齡注意了!勞動部宣布「3大修法」新制,給付領錢也有影響 | 更多文章 )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